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,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,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,营造优良信用环境,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,促进社会主义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。
依据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—2020年)》(国发[2014]21号)、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15]51号)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加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》(发改财金[2014]2340号)等文件要求,各地要加快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,并不断完善系统功能,提升数据质量,深化拓展信息应用。
依据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—2020年)》(国发[2014]21号)、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15]51号)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加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》(发改财金[2014]2340号)等文件要求,各地要加快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,并不断完善系统功能,提升数据质量,深化拓展信息应用。